审计处:为加快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审计作为

过去五年,审计处始终坚持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总要求,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028多项,在维护财经秩序、揭示风险隐患、提高资金效益、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加快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了审计作为。

(一)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细化实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强审计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学校在教育系统率先成立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校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为把准审计工作方向和大局,加强审计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过去五年,学校5次召开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审议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审计处作为党委审计工作委员办公室,以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的毅力,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

(二)有序推行审计全覆盖,持续彰显审计促进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独特作用。

围绕保障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当好改革促进派。针对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中提到的“加快推进基于新校区建设的学科专业布局调整”,为加快推进盘龙城校区建设,同时,保证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合理控制建设投资、规范工程项目管理、防范风险隐患,制定《盘龙城校区建设项目总体审计方案》,从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竣工等阶段,对新校区建设全周期开展审计监督,为新校区建设保驾护航。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序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为落实总书记要求审计“消除监督盲区”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巡视整改要求,审计处起草并经学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按照应审尽审、凡离必审的原则,五年内对在任的每位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开展1次经济责任审计。截至2025年9月,已完成73位中层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专项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工程、合作办学、后勤管理、产业管理及基金会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经济体检”。开展“争创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审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审计、就业经费审计等各类专项审计23项。每年开展学校层面及重点业务领域内部控制评价,开展3次重点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围绕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资金效益,防范建设风险,对建设工程项目全周期开展审计监督。截至2025年9月,对13个基建项目、73个修缮项目实施全周期管理审计,对6个工程项目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审计,出具工程类审计咨询意见516份,完成工程结算审计570项。

(三)推动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效能

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处作为牵头部门,与学校办、财务处、国资处等9个部门通力协作,认真落实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协作配合,截至2025年6月,所有审计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余项,涉及10个重点领域,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缺陷。

高校三个领域专项清理整顿发现问题整改。按照教育部要求,持续推进非学历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校办企业等三个领域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校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校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检查、督查机制,组织学校重点领域“经济体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推动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期限、完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梳理校内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等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总结问题及风险类型和主要表现形式,形成问题及风险清单,编印审计情况通报分析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与风险提示读本,为学校决策提供审计专业支撑,进一步增强学校二级单位主动查摆问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学校监督体系。

进一步优化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在制定审计改革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处理审计重大问题,促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建立健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贯通协同路径,依托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凝聚监督合力,织密监督网络。

积极探索并实施“巡察+审计”监督新模式,强化巡审联动。一是从审计组抽调人员全程配合巡察工作,强化业务协同,保证巡察和审计人员的紧密对接,既充实巡察队伍,也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优势。二是共同对被巡审单位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使发现的问题更加全面、精准,提高巡察、审计报告质量。三是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分别把对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自监督范围,打好整改监督“组合拳”,既提升整改时效,也能够推动被巡审单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在建章立制上下深功夫,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