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全力构建学校开放办学新格局
为深入响应教育强国战略需求,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全力构建学校开放办学新格局,学校党委主动识变应变、积极谋划部署,于2021年决策组建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统筹管理学校对口支援、国内合作、合作办学、培训管理、附校管理等业务。自部门组建成立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同仁秉持“砥砺奋进、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高效落实各项任务,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圆满完成各项教育帮扶任务。一方面,学校充分发挥教师教育与学科资源优势,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定点帮扶、教育协作、资源共享为抓手,系统推进定点帮扶湖北省宣恩县、兴山县,深度参与“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计划,牵头组建湖北省乡村治理专业委员会。另一方面,锚定教育强国发展战略目标,实施四大帮扶工程:一是面向三所县域高中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助力县中振兴;二是牵头落实“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带动薄弱师范院校共同发展;三是持续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精准帮扶7所西部高校补短板强弱项;四是实施“支持毕节市足球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带动校园足球发展。通过多维发力,构建起“定点帮扶—协同提质—战略合作”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育帮扶体系,切实将高校智力优势转化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实际成效。
构建高质量国内合作网络。聚焦学校开放办学目标,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教育强国和科技自立自强,累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65份,合作能级实现跨越式提升。其中,与省市级地方政府达成26项战略协议,在智库服务、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深度参与区域发展规划;与23家行业领军企事业单位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聚力发展教育领域前沿技术;联合16所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探索跨校区协同育人和科研攻关新模式,合作层次与水平实现质的飞跃。优化异地科研机构布局,撤销3个业务停滞的“僵尸”机构,完成教育部关于异地科研机构的清理整顿和深圳研究院的内控审计,出台《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异地科研机构治理效能。
拓展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新格局。合作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自部门组建成立以来,新增合办学校11所。目前,合作办学项目已覆盖12个省份,惠及师生8.5万余人,形成了多学段覆盖、多区域布局、集团化运作、品牌影响力显著的基础教育格局。合作办学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修订《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办法》、出台《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办学校续约与终止程序实施办法》《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合同款催收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制度体系。努力完成多个领域涉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校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巡视整改中合作办学有关问题。
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管理。全面落实教育部“管办分离”改革要求,构建“党委统筹领导—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协同”的三级管理体系,完成非学历教育专项整改,制定《华中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系统推进非学历教育规范化建设,建立覆盖立项审批、招生宣传、收费管理、教学实施、质量评价、证书发放等全流程的管理标准体系。部门组建成立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培训项目1000余个,培训规模达20万人次,年度培训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增幅达166%。
大力支持附属学校发展。理顺附属学校管理机制,加强对人事招聘、职称评聘、招生、招标采购、食堂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推动附属学校发展的内部生态和外部环境不断优化。积极协调校内外资源,加大对附属学校的办学投入,拓展办学空间,优化学校环境,形成共同关心附属学校发展的合力,实现附属学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